洛莫司汀 (Lomustine) 烷化劑類抗腫瘤藥,本品脂溶性強,可通過血腦屏障,進入腦脊液,常用于腦部原發腫瘤(如成膠質細胞瘤)及繼發性腫瘤;治療實體瘤,如聯合用藥治療胃癌、直腸癌及支氣管肺癌、惡性淋巴瘤等。
【用法與用量】
口服,成人和小兒均按體表面積一次80一100mg/平方米,間隔6—8周。
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血常規及血小板、血尿素氮、血尿酸、肌酐清除率、血膽紅素、丙氨酸氨基轉移酶。
合併感染時應先治療感染。
【注意事項】
1、因可引起突變和畸變,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禁用。
2、對診斷的干擾: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時性異常。
3、下列情況慎用:骨髓抑制、感染、腎功能不全、經過放射治療或抗癌藥治療的患者或有白細胞低下史者。
4、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血常規及血小板、血尿素氮、血尿酸、肌酐清除率、血膽紅素、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等。
5、病人宜睡前與止吐藥、安眠藥共服,用藥當天不能飲酒。
6、治療前和治療中應檢查肺功能。
【不良反應】
1、口服後6小時內可發生噁心、嘔吐,預先用鎮靜藥或甲氧氯普胺並空腹服藥可減輕;少數患者發生胃腸道出血及肝功能損害。
2、骨髓抑制,服藥後3一5周可見血小板減少,白細胞降低可在服藥後第1及第4周先後出現兩次,第6—8周才恢復;但骨髓抑制有累積性。
3、偶見全身性皮疹,有致畸胎的可能,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,引起閉經或精子缺乏。噁心,嘔吐,骨髓抑制,肺纖維變。有報告長期用此藥可致腎毒性作用的發生率增高。
【禁忌】
(1)因可引起突變和畸變,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謹慎給藥,特別是妊娠初期(3個月)。
(2)下列情況慎用:骨髓抑制、感染、腎功能不全、經過放射治療或抗癌藥治療的患者、或有白細胞低下史者。
(3)有潰瘍病或食道靜脈曲張者慎用。
(4)有肝功能損害、白細胞低於4000、血小板低於5萬者禁用。
【藥品相互作用】以本品組成聯合化療方案時,應避免合用有嚴重降低白細胞和血小板作用的抗癌藥。
具體用藥指引,請諮詢主診醫生。